心系群众 多措并举解纷争
为民司法 尽心尽力促和谐
——民二庭成功调解银通商厦系列租赁纠纷案
随着南郑县银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整体改造工程的全面启动,我院民二庭审理的困扰该企业改制的六起内部租赁合同纠纷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南郑县银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自1997年成立以来,由于企业债务多包袱重,加之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致使企业举步维艰。县政府为给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确定将商厦一、二楼整体出租于汉中市桃心岛超市,以有效利用商厦整体资源,提高商厦经营规模和效益。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商厦一楼柜台多是原商厦内部职工承租,现租赁合同虽已到期,但承租职工交出柜台和场地无异于失去了生活来源,鉴于此,虽经商厦一再宣传动员并提出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条件,但仍有6名承租职工坚决不愿意腾出柜台、场地,坚持要求续租。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该6名职工更是采取了围堵、静坐等过激方式与商厦领导及主管局对峙。无奈之下,商厦将此6名职工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职工交出柜台和场地,并支付拖欠的租赁金。该6名职工也争锋相对,竞相提起了反诉,提出要求公司赔偿歇业损失,安排劳动岗位等一系列诉讼请求,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6名职工多次到县经贸局、县妇联、县信访局等部门集体上访,一时间,引起了县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也给法院办案形成了一定压力。
经过开庭审理,审判长李金海仔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事实及理由,对纠纷的来龙去脉有了清晰的了解。他深知,此案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到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仅仅简单一判了事,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企业的发展必将留下隐患,改制必将受阻,职工利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更会增加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基于以上考虑,办案人员一方面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避免双方矛盾再度激化,另一方面,多次找到县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寻求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邀请县经贸局、县信访局、县妇联、县法制办相关人员和6名职工及家属面对面进行座谈,让其深入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以及诉辩双方在涉诉纠纷中的焦点问题,辩法析理,因势利导,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共识:租赁合同予以解除,职工新的劳动岗位予以确定。至此,企业改制得到了理解和支持,职工的权益也得到了合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罢访息诉握手言和,该6名职工很快搬走了货物,交出了租赁的商场柜台和场地。日前,该商厦一楼改造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县城内一个全方位综合性的大型超市即将惠及县城市民。
(民二庭 李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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