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维护社会正义
近日,我院法警大队配合执行局联手执行一起长达五年的“钉子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正义。
高台镇红旗村门顺志申请执行邻居张富安相邻排水纠纷一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3月做出终审判决,考虑到被执行人家里上有100多岁的老人,下有子女,又是邻居,为不使矛盾激化,几年来执行人员一直以教育为主,多次给被执行人宣讲法律、政策,劝其自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及其妻子一直拒绝履行,不让申请人在相邻地界修排水沟,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11月6 日,经研究我院法警大队派出四名法警会同执行局五名干警在村组干部配合下进入现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之妻张明英出面暴力阻挠,法警队干警果断将其强行带走,使施工顺利进行。后执行局长雒润平亲自到现场给被执行人讲法律规定,讲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压力,加之执行人员求真务实的作风,被执行人及其妻最终认识了错误,不再阻挠施工,本案顺利执结。
(法警大队队长 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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