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法庭帐篷下开庭
5月12日以来,我县余震不断,新集中心人民法庭在抗震的同时,在临时搭起的帐篷中坚持办案,及时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该庭在审理卢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坚持在帐篷中调解,辩法析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使这起离婚案件调解成功,当庭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原告卢某,勉县人,1999年与南郑县新集镇农民胡某登记结婚,入赘到胡家。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05年原告卢某外出打工,被告胡某在本地打工,此间,双方感情不断疏远。同年10月被告胡某携女离家外出,原告得知后四处寻找未果。2008年正月原告卢某在四川省找到被告胡某母女,劝其回家共同生活,被告胡某执意不回。2008年4月原告卢某感到和好无望,遂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胡某离婚。
被告胡某现居住在四川广元,汶川地震对其生产生活亦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尽快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冒着余震危险来到法庭要求处理。法庭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遂在帐篷中开庭审案,从而就出现了前面那一幕——帐篷下敲响法棰。

(供稿人:白小军 杨庭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