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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急当事人所急 将案款送灾民床前

 

 

执行局急当事人所急 将案款送灾民床前

 

我院在抗震救灾中,心系灾民,竭力维护灾民切身利益。526,地震警报解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院执行局干警一大早便驱车前往法镇茨坝村,将1486.4元执行案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李富平手中。

20061月,杨某向李富平借款1000元,到期后,李富平去要钱时,才发现杨某外出不知去向。后李富平便到山西挖煤,因煤矿发生事故致李富平被砸伤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随后,李富平委托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还款。法院在瘫痪者床前开庭,经过缺席审理,判决杨某偿还欠款1486.4元。判决生效后,李富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5.12”四川汶川地震及余震影响,李富平居住的土墙房多处出现裂缝,随时有垮塌可能,这对本来贫困的家庭更是血上加霜。执行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不顾随时可能发生余震的危险,毅然放弃休息,采取各种措施,将杨某所欠1400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及时送到瘫痪在床的李富平床前。李富平及妻子感动地说:“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你们把钱送来了,真是太感谢了。”      

 

 

 

         

            (供稿人:戚晓军 杨庭沣 李杨)

 


更新日期:2008-6-13 17:44: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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