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情系高家岭乡危房拆除工作
7月8日,高家岭乡茶坊寺村农民李某擅自组织人员从事危房拆除,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引起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事发当天,院长何军辉指派副院长吴健、雒润平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偶明红连夜赶往事发地点,协助乡政府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安抚稳空工作,回院时已是次日凌晨3点钟。7月9日上午,副院长吴健、政工科长偶明红还参加指导了乡政府召开的紧急安全会议,会上副院长吴健还做了安全强调,对此次事故的处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要求我院南海法庭全力协助予以处理。
7月10日,何院长刚从外地参加完会议,顾不上午休,便带领政工科长偶明红再次前往该乡检查指导危房拆除安全工作。到达高家岭乡后,何院长在认真听取了乡党委书记杜晓燕和乡长董涛关于“7.8”安全事故及危房拆除的情况汇报后,要求乡上一定要妥善处理好缮后事宜,扎实搞好后期危房拆除工作。
针对后期天气更加炎热、暴雨可能更为频繁的不利于危房拆除的情况,何院长在7月1日向乡上传达了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几点具体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一是乡党委、政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遏制灾后危房安全做为当前工作重点,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工作,杜绝私自拆除危房;二是要精心组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目标责任落实到有关村、组及农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危房拆除中有关知识和要求,确保灾后危房在乡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安全拆除;四是要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五是要制定监督和指导现场拆除工作明细表,由乡村干部、城建人员、拆除农户共同签字确认,做到措施细、底子清。六是在灾民房屋新建的选址上,要做到利于村镇建设规划,要利于生产生活,要远离泥石流和滑坡地带。
7月15日晚8时,副院长雒润平、政工科长偶明红、民一庭庭长李旭又前往该乡,与乡上领导就事故的处理进行了座谈,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随后他们又深入到调解现场,讲法律、明道理,给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回院时已是午夜时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何院长等院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在南海法庭法官的具体参与下,该事故经过7天的调解,终于在7月16日处理完毕。鉴于死者尸体在县殡仪馆停放了9天,房主家中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承担停尸费和火化费,副院长雒润平又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明协调,县民政局对上述两项费用予以了减免,妥善处理了该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张国辉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