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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检查指导包联高家岭乡危房拆除安全工作

 

 

院领导检查指导包联高家岭乡危房拆除安全工作

 

前段时期,某乡农户擅自组织人员从事危房拆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引起县上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预防此类次生安全事故的发生,71日中午,县法院院长何军辉顾不上午休,带领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偶明红前往包联高家岭乡检查指导危房拆除安全工作 

到达高家岭乡后,他认真听取了乡党委书记杜晓燕和乡长董涛关于危房拆除的情况汇报。该乡由乡、村、组干部负责监督和指导灾后危房拆除工作,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规定“三不拆”,即下雨天不准拆、天黑后不准拆、乡干部未到场不准拆,目前全乡涉及农户248户,危房752 间,已完成70200 间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没有发生伤亡安全生产事故,听了这些情况介绍,何院长对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赏。

针对后期天气更加炎热、暴雨可能更为频繁的不利于危房拆除的情况,何院长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一是乡党委、政府领导及包村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麻痹大意,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现场指导,要把重建家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把遏制灾后危房拆除中发生次生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乡上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工作,杜绝私自拆除危房;二是要精心组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目标责任落实到有关村、组及农户,每户都要拿出操作性较强的危房拆除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危房拆除中有关知识和要求,说明私自拆除危房的严重后果,确保灾后危房在乡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安全拆除;四是要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乡政府要抽派工作能力强、作风逗硬的同志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发挥民兵的骨干优势作用,严禁老弱病残者从事作业。五是周密部署,危房周围要一律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制定监督和指导现场拆除工作明细表,由乡村干部、城建人员、拆除农户共同签字确认,做到措施细、底子清。六是在灾民房屋新建的选址上,要做到利于村镇建设规划,要利于生产生活,要远离泥石流和滑坡地带。

听了何院长语重心长的嘱托,乡上领导表示一定不会辜负期望,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负责的态度,坚决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灾后重建有序进行。同时,乡上领导对法院“5.12”地震以来捐款捐物、慰问孤儿等无私援助及派专人协助乡政府灾后重建等作出的大量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何院长一行离开途中,得知一受灾户正在拆除危房时,他当即折身返回现场,利用他丰富的经验,亲自指挥施工作业一个多小时,离开时还不忘对现场人员千叮咛万嘱咐安全,此时他已是汗流浃背。

 

 

 

 

 

 

                    (张国辉  供稿)

 


更新日期:2008-7-7 17:29: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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