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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为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陕西省南郑县法院民生司法工作纪实

 

南郑县人民法院 杨庭沣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在院长何军辉的带领下,牢固树立“民生司法”意识,切实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为民司法,为辖区2894平方公里的55万人民撑起了一片公正的蓝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公正司法──

    “这样的法官我们信了”

以民为本对法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公正司法,这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群众对法院工作赖以信任的基石。

南郑县法院正是牢记这一宗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开展“阳光审判”,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让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让法官有案断在法庭,做到胜败皆明。设立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个指导小组,把法律精英配置在指导小组中,凡是判决的案件,都要经过指导小组研究,确保案件质量。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对所结的每一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逐月通报,从而杜绝裁判不公、裁判不廉的现象发生,保障司法公正。在案件审理中,把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依职权查明事实相结合,既保障了程序公正,又保障了实体公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近年来,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各地进行了一些电网改造。喜神坝乡马家庵村在电网改造中,村民何某在为该村抬电杆时,摔下十多米的山坡,花医疗费二万余元,为此,电力局、村委会和何某三方多次协商未果。何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和电力局承担赔偿责任。电力局认为:电网改造与其无关,不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认为,村上安排原告挖拉线坑,而其自行搬运电杆,其受伤系自己不听安排所致,故不承担责任。案件受理后,为弄清事实,法庭干警先后四次步行20余里,深入到山高路险、沟深人少的事发现场,实地查看,了解证人,终使案件真相大白。原来,村委会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与县电力局签订了电网改造协议,约定:材料上电力局负责高压和部分低压主线,村委会负责部分低压主线和低压支线,即到户线;劳力和民工安全由村委会负责。在电力局尚未就村上至何某所在的村民组低压主线改造时,村民组为加快改造步伐,自行研究先改造到户线,后在未告知电力局且电力局无人在场的情况下,村民组自行组织村民改造线路。原告在为村组抬电杆时,由于山高路险,在歇息换肩时连人带电杆翻下山坡,造成损害。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村委会赔偿,宣判时,当问及是否上诉时,村干部说:“法庭三番五次到现场查看,判决书上道理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的法官我们信了,这样的判决,我们还上诉啥?”

正是因为南郑法院始终牢记公正司法这一宗旨,近年来法院公信度不断上升,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院所审结的案件,上诉率也不断下降,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

高效司法——

    “这样的法官我们谢了”

以民为本还要快速、高效地处理好纠纷。迟到的公正就是非公正,没有效率的司法就是没有意义的司法。南郑法院始终牢记“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健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审限预警机制、审限跟踪机制、审限监督检查机制,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对紧急案件急事急办,及时维护群众利益。

去年10月,黄官法庭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通过电话预约立案,迅速赴山西,仅三天时间成功审结案件,为当事人要回经济损失23万元,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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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9-5 9:14: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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